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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家報報/黃芳彥電影看太多?

(2009/01/13 14:18)

黃芳彥坐領百萬乾薪?傳辭醫院職。

文/辛雯埠

扁案重要關係人黃芳彥請辭新光醫院副院長,他的弟弟黃重彥說,黃芳彥真的受了委屈,牽涉扁案不但不能回國,工作也沒了,「他的受傷真的很大」;不過黃重彥的說法讓小記者很好奇,又沒人逼黃芳彥出國,為何他不但不能回國,還要辭去高薪的副院長工作?經過小記者的抽絲剝繭,得到最有可能的結論是,「黃芳彥可能A走了吳淑珍的錢,所以才會不敢回國」。

這樣的結論當然不是憑空得來,外傳特偵組查出吳淑珍最愛的鑽石珠寶原本是透過吳淑珍哥哥吳景茂保管,卻在吳景茂與扁家大帳房陳鎮慧遭收押後,轉交由黃芳彥處裡,但特偵組11月16日要約談黃芳彥時,他卻提早在11月初到美國。

黃芳彥為何要走避美國?如果他只是單純被支配的人頭,受吳淑珍之託保管財物,大不了就跟陳致中一樣向特偵組說明就好,為何要自己躲起來?如果他根本沒有經手扁家的密帳,就更不需要躲躲藏藏。

以黃芳彥選擇美國作為避難處來看,他對許多好萊塢電影當中證人的橋段必定不陌生,對黑道追殺證人的情節想必有是頗有研究。

在特偵組調查扁案後,陸續傳出吳淑珍放話要殺蔡明哲,甚至連兄嫂吳景茂都不放過,連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也傳出自殺,看在黃芳彥的眼裡,必定產生警惕。

根據好萊塢的電影編劇,重要關係人在逃無可逃的時候,最後的決定必定是捲款潛逃,這一點,黃芳彥應該比小記者更清楚。

說真的,小記者經過追查,其實已經知道黃芳彥在美國的落腳處,但是為了避免他遭遇不測,小記者絕對不會說出他的位置。因為,電影裡的記者也不會說出證人的下落,至於小記者怎麼得到消息?等等找時間去看看電影,反正扁案的情節跟電影差不多,至於結局,就看扁案的編劇有沒有創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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