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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出庭/扁律拖延戰 蔡守訓有點火

(2009/03/10 11:05)

光碟機故障,法官裁定先進程序庭。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四大弊案的準備程序庭,今天(10日)起一連兩天提訊前總統陳水扁出庭,陳水扁上午8點20分左右,從北所上囚車前往北院。

陳水扁今天穿著西裝未打領帶,腳穿功夫鞋,精神顯得很好,與審判長蔡守訓對望時,他還露出一抹神秘的微笑。

陳水扁的委任律師質疑檢方恐嚇、教唆證,指偵訊光碟證據力不足,上周開庭即要求檢視扁案多名被告和證人的偵訊光碟,今天也以勘驗光碟為主,除了勘驗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的光碟外,也要求勘驗其他證人光碟。不過北院的光碟機器竟突然故障,蔡守訓裁定暫停勘驗光碟,先就證據力作討論,即使機器3分鐘左右就修好,但蔡守訓仍表示還是討論所謂證據力。

檢方此時表示不打算提出國務機要費中編號19的證據能力,蔡守訓問陳水扁對此有什麼意見?陳水扁連忙翻著兩大袋牛皮紙袋的資料,表示要先翻一下看一下,陳水扁的律師鄭文龍也站起來表示,因為資料太多,無法一次拿到北所給陳水扁看,希望法官以後提出證據能力時,是否也提示給被告當事人看?比較合規定?

此時,蔡守訓有些火大,臉色難看地表示,準備程序庭還在討論哪部分有證據力,哪有什麼規定法官要提示被告證據頁數?

所謂檢方表示國務機要費中編號19的公訴證據,即民國94年1月到5月,部分國務機要費使用是因公支出,檢方捨棄不打算引用為證據能力,也已問過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和吳淑珍,被告及律師也很快地同意捨棄,但今天的準備程序庭,陳水扁的律師團竟了耗了1個小時爭辯此事,律師團認為這是對陳水扁有利的證據,不可以捨棄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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