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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核准大眾電信1776萬特別費分期繳納 需在年底繳清

(2009/05/20 15:42)

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考量到大眾電信獲得法院重整裁定,准許讓該公司以分期方式繳納97年度總共1776萬元特別費,不過必須在今年底前繳納完畢。(圖/記者林睿康攝影)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0)日通過大眾電信申請97年度特許費分期付款申請案,發言人李大嵩表示,考量到大眾電信獲得法院重整裁定,准許讓該公司以分期方式繳納97年度總共1776萬元特別費,不過必須在今年底前繳納完畢。

NCC指出,去年有通過「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2條和第5之1條」修正案,增訂繳納義務人若遭遇突發性、不可掌握性等因素,導致重大財產損失和財務週轉困難,而不能如期繳納,可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繳納使用規費。

NCC表示,由於大眾電信今年3月接獲法院准許裁定,正式進入重整階段,因此向NCC申請97年度特許費分期繳納,不過因為特許費分期付款目前尚未有明文規定,NCC今天以「特許」方式核准。至於頻率使用費,因已有法律規定,大眾電信可依法提出申請。

NCC發言人李大嵩說,考量到大眾電信獲得法院重整裁定,准許讓該公司以分期方式繳納97年度總共1776萬元特別費,不過必須在今年底前繳納完畢。

大眾電信為早日擺脫財務困境,最近非常積極擴展電信版圖,日前曾宣布拿下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共10家醫院內部通訊系統標案,將向英華達採購2000多支PG1100的雙模手機,在電信市場布局攻下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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