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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告侯寬仁聲請交付法院審判 府:總統不是為了個人利益

(2009/06/08 18:36)

府提撤告名單,獨缺檢察官侯寬仁。(圖/資料畫面)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馬英九因台北市長特別費案被檢察官侯寬仁以貪汙被告起訴,獲判無罪確定後,反控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涉嫌偽造文書,經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馬英九不服,聲請再議被駁回,又委託律師宋耀明將此案聲請交付法院審判。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今(8)天證實,今年3月已經受理案件,合議庭已分案,並已向高檢署調卷,但是尚未做出准予交付審判或駁回的裁定。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蔡仲禮傍晚向媒體說明馬總統的立場強調,馬總統認為這不是為了他個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千千萬萬人的權益,特別是牽涉到他的原則問題以及司法正義。宋耀明稍早前也對外表示,這涉及馬總統的原則問題,希望站穩立場。

馬英九去年當選總統後,隨即在6月25日以侯寬仁製作證人吳麗洳筆錄不實,委託律師宋耀明、陳長文向台北地檢署控告侯寬仁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侯寬仁問訊後,曾讓馬英九及相關證人重看筆錄並訊問是否還要更改,馬英九等人認為內容無誤後還具結簽名,因此,筆錄並無不實,依法對侯寬仁做出不起訴處分,再議又遭高檢署駁回。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今天下午受訪證實,今年3月初收到馬英九方面提出聲請交付審判,合議庭已分案,並已向高檢署調卷,尚未做出准予交付審判或駁回的裁定。

台北地方法院方面還指出,合議庭假設裁定交付審判,視同起訴,黃俊明說,裁定還沒出爐,現在要講交付審判還言之過早。黃俊明說,由於檢方調查有把關機制,因此,從以往經驗來看,裁定交付審判的機率,其實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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