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最新新聞
- 最新新聞
(2009/06/11 00:09)
高達宏
摘要:
˙每個人都有自己認為最寶貴的東西。馬英九從政以來,最努力的就是營造自己的形象,即使在當上了總統之後仍然是全力以赴,所以形象對馬英九而言是最寶貴的東西。翻開馬英九從政以來的歷史,可以說幾乎是完美無缺,這是他的營造能力,也是他厲害的地方,但是,馬英九卻在特別費一案中,形象一度徹底的崩盤。
˙馬英九在被起訴後,不得不「馬上」灰頭土臉的ˋ倉皇的辭去了國民黨主席之位。可知,馬英九原本說的是「被起訴就退選」。所以當時手足無措的馬英九不只是形象崩盤,最大的衝擊則是內心的震驚與害怕。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侯寬仁將他起訴所引起。對馬英九而言,這是一生的「錐心難忘的天大仇恨」。
˙就馬英九和侯寬仁二人現在的地位而言,是天地之別,侯寬仁沒有什麼可輸的了,而馬英九呢?告輸了是輸,告贏了也是輸。如果侯寬仁趁機反擊的話,直接指控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完全違背了法律精神與司法正義,將事情搞得更大,甚至召開國際記者會一吐心中怨氣,把事情鬧到國際上去,等於將馬英九再次「抓來」「公審」一番,如此一來馬英九這張臉往那裡放?所以馬英九真是殺很大的笨,不是普通的笨。
˙馬英九雖然是唸法學的,但是對於法律不太有觀念。「不實」和「偽造文書」是有區別的。偽證鐵定是不實,不實不一定是偽證。偽造文書是故意的作為,也就是有明確的犯意。不實則是不當ˋ不正確,或是過於簡化,並沒有犯意。二者的差別很大。舉例來說,吃了廚師做的菜結果拉肚子,是廚師沒有注意衛生或是處理過程不當,這和廚師故意下毒害人,完全是二回事。法院駁回馬英九的提告,著眼點就是在法律實務上,認為侯寬仁有沒有「故意作為」的偽證犯意。
一˙因特別費被起訴是馬英九一生中最大的汙點 再告侯寬仁是為了報仇雪恨:
二˙再次翻開馬英九的臭水溝:特別費案情簡單 檢察官難遮掩 不得不起訴
三˙馬英九不懂法律 搞不清楚「筆錄不實」和「偽造文書」的區別:
四˙以伍忠信批謝長廷「平反高捷弊案 攪動一池混水」一文 對照馬英九告侯寬仁:
伍˙馬英九自己拿馬糞抹臉:
附註:對照現在的陳水扁在法律上所受的待遇:
本文:
當時馬英九在特別費案件中被判決無罪的時候,由於法律的引用和判決的時機讓人質疑,引起不少法律人對司法者枉法的批判。
但是,在馬英九當上了總統之後,這一年來,大概所有的人都已經把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忘掉了。大部分的人都是「貴人多忘事」,不過馬英九卻是「貴人多記恨」。
就在大家都忘掉了的時候,馬英九竟然第三次提告起訴他的檢察官侯寬仁,特意的把這段「臭史」給再次翻了出來。這不只是使得原本就「憋」得很厲害的侯寬仁ˋ法律人和民進黨,有個再次「吐臭」馬英九的機會,而且馬英九這場官司不論輸贏,都是輸了,因為他現在是總統了,輸了臉上抹馬糞,贏了是政治操作司法,而侯寬仁,他現在有什麼可以輸的?
被總統告,馬上成為媒體注目的焦點,這是「打知名度卻不需要付費的全國性廣告」,一般人求都求不到呢!說真的,要不是這次馬英九提告,大家都忘了還有侯寬仁這號人物哩。
馬英九傻傻分不清楚總統和檢察官的差別有多大。
一˙因特別費被起訴是馬英九一生中最大的汙點 再告侯寬仁是為了報仇雪恨:
每個人都有自己認為最寶貴的東西。
馬英九從政以來,最努力的就是營造自己的形象,即使在當上了總統之後仍然是全力以赴,所以形象對馬英九而言是最寶貴的東西。
翻開馬英九從政以來的歷史,可以說幾乎是完美無缺,這是他的營造能力,也是他厲害的地方,但是,馬英九卻在特別費一案中,形象一度徹底的崩盤。
就像施明德說的,如果不是因為馬英九(特別費涉及貪污),反貪瀆的紅軍可以完成倒扁的任務。而馬英九在被起訴後,不得不「馬上」灰頭土臉的ˋ倉皇的辭去了國民黨主席之位。
可知,馬英九原本說的是「被起訴就退選」。所以當時手足無措的馬英九不只是形象崩盤,最大的衝擊則是內心的震驚與害怕。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侯寬仁將他起訴所引起。
或許,對侯寬仁而言,以犯罪事證起訴馬英九只不過是當檢察官的責任,也是「例行公事」裡面的一件而已,並沒有政治考量。
但是,對馬英九,這卻是一生的「錐心難忘的天大仇恨」。
儘管藍營說馬英九這是為了千千萬萬人民的人權,綠營說馬英九這是雞腸鳥肚,以大欺小。其實真正的馬英九「正面效應」是當了總統的他,在「替自己報仇雪恨」。
而這也是「政治鬥爭的本質和理論」的實踐,「在自己具有絕對優勢的時候,要給對手致命的打擊」。因此擅長於政治鬥爭的馬英九會這樣做,不讓人意外。不過,馬英九卻忘了「穿上白色衣服的時候,不要磨墨寫字」(以免衣服沾上墨汁,特別顯眼又難洗)的重要原則,這次再告侯寬仁,怎麼看都是「弄臭了別人卻搞髒了自己」的愚蠢行為。
二˙再次翻開馬英九的臭水溝:特別費案情簡單 檢察官難遮掩 不得不起訴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是台灣司法近幾年來最骯髒的一個案例。
先不論馬英九有沒有貪污,單就一審地方法院ˋ二審高等法院ˋ三審最高法院,三級法院搶在總統選舉前完成三審審判,讓馬英九得以順利的展開總統選舉,就是一種明顯的政治操作。
相較於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ˋ海外匯款案,將陳水扁關了超過半年了,卻連一審都還沒有辯論終結,所以筆者有著台灣的法院仍然充滿著「黨國陰魂」的感慨,不是無中生有,而是對照馬ˋ陳二人而來。
其次,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雖然媒體有著超大量的報導,但是對於較有法律學識的人而言,其中有關法律的部分並不多,而且也不複雜,所以真正的「有法律相關的內容」很容易摘取出來,對於馬英九是不是涉嫌貪污也不難判斷。
簡單的說就是,特別費是公款還是私款?馬英九有沒有將特別費以私款收用?
法律規定的是「特別費屬公款,必須用之於公」,而馬英九卻公開表示特別費是私款,而且有當薪水收用的事實。
由於很容易判斷,所以檢察官不容易遮掩事實,才會將馬英九起訴。也由於簡單不複雜,所以當法院作出不合法律ˋ不合常理的判決時,不難看出是否有政治操作的因素在裡頭。
因為專業的法官不可能沒有比一般人更精準的法律觀點。
所以一審的歷史共業,二審的大水庫(否認歷史共業,認定特別費是公款,等於否定一審之無罪判決),三審支持大水庫(二ˋ三審確認馬英九馬英九可以「今年就將明年還沒有領取的特別費花掉」),以這樣脫離法律常識的荒謬司法操作,一路下來的判定馬英九無罪,就很清楚的可以看出司法的骯髒和無恥。
筆者多次以法律的觀點來看馬英九特別費案,做出評論,結果多次「槓龜」(沒料中)。相信台灣法界中所有依法論法的人士,應該也會有相同的感受。(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台北市政府曾公告馬英九財產不計入屬於公費的特別費,侯寬仁應該調閱該公告是否經過馬英九簽署。)
三˙馬英九不懂法律 搞不清楚「筆錄不實」和「偽造文書」的區別:
現在時空已經不同了,尤其是在陳水扁被起訴羈押之後,司法機關已經承受太多的壓力了。
陳水扁會被羈押是因為在馬英九的政治操作之下,將原本二次判定陳水扁無保釋放的法官換掉,第三次由新任的法官再審,然後將陳水扁判處羈押。
這次馬英九是將已經二次被地方法ˋ高等法院駁回的檢察官偽造不實筆錄案件,第三次提告檢察官侯寬仁。
試問法院要怎麼辦?是不是一個頭二個大?
第三次駁回,總統的面子難看,自己的前程也會有問題﹔接受審哩,等於是為羈押陳水扁換法官的翻版,對於司法公信力的傷害實在太大了。
事實上,馬英九去年當選總統後,隨即在六月二十五日以侯寬仁製作證人吳麗洳筆錄不實,委託律師宋耀明、陳長文向台北地檢署控告侯寬仁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侯寬仁問訊後,曾讓馬英九及相關證人重看筆錄並訊問是否還要更改,馬英九等人認為內容無誤後還具結簽名,因此,筆錄並無不實,依法對侯寬仁做出不起訴處分,再議又遭高檢署駁回。
馬英九這次再告檢察官侯寬仁除了有總統的政治架式之外,是否也明白,在法律上第三次提告必須有足以推翻前面二次被駁回的新事證?
馬英九雖然是唸法學的,但是對於法律不太有觀念。
「不實」和「偽造文書」是有區別的。
偽證鐵定是不實,不實不一定是偽證。
偽造文書是故意的作為,也就是有明確的犯意。
不實則是不當ˋ不正確,或是過於簡化,並沒有犯意。
二者的差別很大。
舉例來說,吃了廚師做的菜結果拉肚子,是廚師沒有注意衛生或是處理過程不當,這和廚師故意下毒害人,完全是二回事。
在法院的實務上,由於有錄音ˋ錄影,檢察官的偵訊時頂多是太過急躁或是不夠詳細,根本難以「偽證」,況且上了法院這些筆錄在雙方辯論中都可能被翻供,偽證也沒有多少用處。
尤其是面對馬英九這樣的大官,國民黨的準總統候選人,偵訊筆錄一定會被一個字一個字的用「放大鏡」來研判,侯寬仁是個頗有經驗的檢察官,又不是傻瓜,怎敢造假,給自己找麻煩。
何況,檢察官在偵訊後都依法讓被偵訊人看過筆錄,並且讓他們簽名,在法定程序上並沒有缺失。最重要的是,法院駁回馬英九的提告,著眼點就是在法律實務上,認為侯寬仁有沒有「故意作為」的偽證犯意。
這些對於法律人都不難懂。
所以筆者認為馬英九第三次提告侯寬仁不可能是律師的建議,應該是馬英九自己所做的決定。
其實,現在大家都在等著看這齣戲如何演下去。不是看侯寬仁的好戲,因為侯寬仁(馬糞抹猴臉,以大欺小)並沒有什麼可看性,而是要看馬英九的好戲。
看結果會不會是馬英九自己拿馬糞抹馬臉?
四˙以伍忠信批謝長廷「平反高捷弊案 攪動一池混水」一文 對照馬英九告侯寬仁:
筆者這篇文章完搞後,傳送之前,在網路上看見伍忠信先生的大作「平反高捷弊案 攪動一池混水」,所以加上了這一段。
大概是英雄所見略同吧,筆者認為馬英九告侯寬仁是「拿馬糞抹臉」,而伍忠信認為謝長廷要平反高捷弊案是「喇滴賽」(攪和豬糞池),都是搞臭自己的動作。
有些人不知道自己搞臭了自己,這就是旁觀者清,當局者迷的最佳例證。
伍忠信在「平反高捷弊案 攪動一池混水」一文中指出:
「對好不容易從司法脫身的高捷案涉案人或家屬而言,大都希望逝者已矣,不願再碰觸傷痛,挺扁勢力卻哪壺不開提哪壺,而且高捷案並非春水一池,而是攪和起來極可能臭不可聞的「渾水」,挺扁勢力在好不容易水波漸平之際又要揭竿攪弄,簡直就是台灣俗話說的「喇滴賽」(攪和豬糞池)。
「平反」必須還原真相,因而勢須重啟調查,對昔年當事人而言,則不啻是兩面刃了,再度調查結果不外徹底還原清白,或是因司法瑕疵僥倖脫身、其實罪證確鑿,一翻兩瞪眼、二選一的結局而已,而歷經司法纏身的當事人幾度在罪犯邊緣徘徊,對司法的疑懼必可想見,豈願再度涉險? 」。
不過伍忠信沒有搞清楚,謝長廷做這個動作是在為自己復出鋪路,因為宣告「總統選舉失敗將退出政壇」的謝長廷已經沉在谷底,怕的是沒有人注意到他,苦的是找不到上新聞版面的機會,而馬英九則是意氣風發的站在政治的最巔峰,連圍條鮮豔的圍巾ˋ吃個紅豆餅都是大新聞,沒有人能遮住他的光彩,除非他自己搞了自己。
所以同樣是提告,對如今什麼都不是ˋ進退都無路的謝長廷不是「喇滴賽」,而對高不可攀,居總統之位的馬英九卻是自己拿糞抹臉。
伍˙馬英九自己拿馬糞抹臉:
由於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有著太多的政治因素參扯著,因此馬英九能夠脫身就應該謝天謝地了,也應該打心中盼望從今以後沒有人再提起這擋子事情,以免舊事重提,搞得自己渾身屎尿臭不可聞。
不料馬英九,大概是當上了總統有了皇帝心態,得罪天子者滿門抄斬,得意過頭之下,竟然還再次提告起訴他的檢察官侯寬仁。
馬英九要不是腦筋不清楚,就是幕僚拍馬屁拍過了頭,煽動馬英九「翻案」。
就馬英九和侯寬仁二人現在的地位而言,是天地之別,侯寬仁沒有什麼可輸的了,而馬英九呢?告輸了是輸,告贏了也是輸。
一是,馬英九沒有什麼可翻身的,而侯寬仁卻有翻身的機會,二是,要是情勢發展對馬英九不利,民進黨又有了個可以趁勢打馬的機會。
此外,如果侯寬仁趁機反擊的話,直接指控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完全違背了法律精神與司法正義,將事情搞得更大,甚至召開國際記者會一吐心中怨氣,把事情鬧到國際上去,等於將馬英九再次「抓來」「公審」一番,如此一來馬英九這張臉往那裡放?
所以馬英九真是殺很大的笨,不是普通的笨。
附註:對照現在的陳水扁在法律上所受的待遇:
馬英九在特別費中,可以公開檢察官問訊錄音ˋ筆錄,而媒體大量的報導和評論,現在馬政府主導之下,法院卻修改內規,讓身陷國務機要費的陳水扁無法公開偵訊錄影等資料。
此外,也訂了了陳水扁一家專用的「不名來源財產罪」,並且在條文中加入了「不溯既往」的條款,讓馬英九ˋ蕭萬長等人將來可以避免被追訴的可能。
這些法律ˋ法規的修訂,全是為了趕上對陳水扁的審判,沒有政治勢力的介入,是不可能如此之快的。
高達宏政論集 http://www.nownews.com/project/0007/688_1.htm
高達宏詩文集 http://www.dajiyuan.com/b5/nf4761.htm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武胖子,原以高達宏之名行走江湖,現居美國洛杉磯。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版權為作者所有,請勿隨意轉載。※高達宏特區)
鄭義心/馬英九總統控告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涉及偽造文書案被地檢署駁回後,馬總統決定直接「交付法院審理」..
綠點/很久以前,台灣還在蔣氏父子主政期間,主張台灣國的勇士,多的是流亡海外。然而,台灣國的勇士要回台..
陸念慈/再加上馬英九的「罩」不住閣揆,無能到連國民黨立委都不時炮轟,以及縣、市長、立委、總統等一連串..
伍忠信/南部挺扁勢力發動「平反高捷弊案」,他們認為高捷走完法律程序後,大部分涉案者都全身而退,證明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