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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熱錢炒匯 金管會:即日起外資匯入資金不得存定存

(2009/11/11 00:06)

禁止炒匯!央行總裁彭淮南向熱錢嗆聲。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10日宣布,修正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的投資範圍,自即日起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匯入資金不得存放於定期存款,已存放的定期存款得持有至到期日止,期滿不得續存,且存款到期前,仍受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其匯入資金的30%限制。

其實為防堵熱錢,素有「匯市殺手」稱號的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日前就罕見大動作提供參考訊息,祭出所謂「彭三條」示警,防堵熱錢趁機炒匯,他甚至表示,根據央行研判有新台幣5000億資金匯入卻沒有買股票,其中1000億元用於Working Capital(周轉資金)是合理的,但有4000億元用途不明,不排除是用來炒匯。

在彭淮南向熱錢宣戰後,金管會在10日也宣布,在參採央行建議,自即日起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匯入資金不得存放於定期存款,金管會主任秘書盧廷劼也直接表示,希望外資匯入資金「要嘛用於投資,要嘛就不要進來」。

金管會證期局則進一步說明,現行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可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投資於公債、定期存款、貨幣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基金暨從事店頭股權衍生性商品、店頭新台幣利率衍生性商品、店頭結構型商品及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選擇權端交易,但投資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其匯入資金的30%。

不過,為因應經濟環境變遷及參採中央銀行建議,金管會因此,修正發布相關函令,並自即日起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匯入資金不得存放於定期存款。

至於外資已存放的定期存款,證期局表示,可以持有至到期日止,期滿不得續存,且存款到期前,仍受前揭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其匯入資金的30%限制。

根據統計,截至9月底,外資累計匯入本金金額為新台幣4兆6314億元,其中定期存款金額占累計匯入本金比例為0.21%,過去的規定是外資匯入金額可定存3個月,到期可延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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