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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焜/談性虐待(SM)

2010年2月26日 10:25

黃文焜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碩士

SM全寫是Sadomasochism(虐待和被虐待狂),就是以「侮辱」、「貶低」或「弄痛」對方為主的性滿足者,稱為虐待狂,這裡談到「性滿足」,必需讓讀者更清楚,一般認知的性滿足、性愉悅,都是親密的肢體接觸如親吻、愛撫及兩性生殖器的媾合所帶來性的高潮,而很多方式的「性滿足」是完全沒有肢體接觸及性生殖器接觸的高潮;以接受虐待者不同形式命令,而得到「性滿足」,我們稱為被虐待狂,典型的個性常常是怕羞的、被動的。其實談到這裡用「狂」字這形容此行為,是有討論的空間,1999年世界性學學會宣示:性權是普世人權,建立在所有人類的基本自由、尊嚴和平等之上。香港姊妹同志性權宣言也表示「就是人不能因不同類型的性的選擇、表達、傾向、行為等等而受到岐視和迫害」。所以「狂」應改「行為」稱之。

飲食方式何止千百種,每個人可以隨個人喜好選擇不同口味及進食方式,而達到口慾的滿足,從來也沒有人認為不同方式口慾的滿足是「狂」或「噁」,那為什麼要稱「狂」字,讀者當然也想瞭解,為什麼人會有性虐待的念頭,性學家艾利斯指出,一個人的性衝動走向虐待的路可能有兩種解釋:第一是不論把痛苦加到別人身上還是自己身上,這種虐待傾向都是原始求愛過程的一部分,因爲在一些低級動物就常表現出各種施虐和受虐的行爲。最常見的就是蜘蛛在交配後,雌蜘蛛便把雄蜘蛛吃掉,公雞在交配時咬住母雞頭頂上的羽毛。第二是一些性功能障礙的男性想借此取得一些壯陽和娛樂的作用,以達到滿足性欲的目的,或許每一次中規中矩做愛,也是令人厭煩。

「虐待」這兩個字,也是一般人的評論,曾在座談會與一位所謂「被虐待行為者」分享他的經驗,他敘述他的「主人」(就是虐待行為者),命令他在肛門塞一個跳蛋,三天三夜不准取出來,這過程幾乎令他苦不堪言,幾度要逃之夭夭,後來苦撐到他的「主人」,下達命令他可能取出,他將跳蛋從肛門取出時,他形容那快感與滿足,就如騰雲駕霧、神魂顛倒,全身飄飄欲仙,而且持續好幾天都是悸動亢奮狀態,他很堅持他的「主人」對他下達命令不「虐待」,而是找到並執行讓他愉悅的方式,再者一般異性男女,抓著頭、咬出齒痕、看著穿高根鞋、把玩女性內衣、一定要叫床、高潮時打、罵、掐……,這能稱呼「虐待」嗎?

享受快樂是人性趨向的自然選擇,不同方式才能達到性滿足,藉由彼此對性愛滿足能共同喚起性激動情緒。每個人對性虐感受方式不同,有的參與性虐的人,可能會覺得痛楚只是一點點,也有的人會因行為中因情緒高亢而失控,甚至引致極大的痛楚及傷害,嚴重性施虐行為者損毀性器官,甚至見血爲快,以致有殺害衝動,無論何種性愛,都是雙方歡喜甘願,而且一定要安全沒有危險性,否則就不叫「性權利」,而叫傷害或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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