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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面遭求死刑有蹊蹺? 徐國勇痛批:法定殺人滅口!

2011年1月22日 00:26

  • 槍殺連勝文,板檢確定是誤擊。﹝圖/板橋地檢署提供﹞

  • 板檢公布錄影帶,全程無馬賽克。﹝圖/板橋地檢署提供﹞

  • 排除自導自演,民進黨提當選無效落空。﹝圖/板橋地檢署提供﹞

  • 板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正芬表示,林正偉勒索不成起殺人犯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板橋地檢署21日宣布連勝文遭槍擊一案偵結,提出的起訴書內容不止連勝文本人不服,就連外界也認為事有蹊蹺,資深媒體人吳國棟就指出,第一次看到檢方是站在加害人立場;民進黨前立委徐國勇更痛批,檢方求處馬面死刑,根本就是「法定殺人滅口」。

前悠遊卡公司董事長連勝文在五都大選前一晚,為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鴻源助選時,竟遭綽號馬面的凶嫌林正偉以近距離槍擊,造成子彈從左臉進、右臉出,經緊急送醫後所幸沒有大礙,但台下還有一名29歲的男子黃運聖遭流彈波及不幸身亡。

板檢於21日宣布全案偵結,根據起訴書內容顯示,「馬面」林正偉因為經濟拮据,想以民國81年土地糾紛為藉口,向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勒索錢財,但多次要求見面卻遭拒,自認受到對方輕視,在「新仇舊恨」的情況下,決定要槍殺陳鴻源,造成陳明雄的喪子之痛做為報復。

檢方考量,林正偉在一千多位群眾面前,以「行刑式」手法公然開槍行凶,造成一死一傷,依殺人、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及以暴力手法妨害選舉的選罷法等四罪名起訴,求處極刑(死刑)。

對於這樣的調查結果,連勝文相當不滿,第一時間就委託律師召開記者會,除列出槍擊案的10大疑點,並指出,據了解林正偉為確定槍枝沒問題,還曾到特定場合試槍,顯示他是個相當謹慎的人,如此謹慎的人,怎麼可能在行兇前卻不知道自己目標的長相,板檢這樣的理由,恐怕無法服眾,全國百姓也都不會接受。

資深媒體人陳揮文指出,雖然馬面第一次羈押期將於26日到期,但檢方明明就可以開第二次押票,延長辦案時間,但卻硬要趕在這時候用沒人信的理由破案,諷刺檢方大概是「趕著去吃尾牙」才這麼急。

資深媒體人吳國棟也表示,依他擔任記者這麼多年的經驗,第一次看到檢方是「站在兇手那邊」,起訴書更是完全依照犯人的自白所寫成,如同馬面自白的證明題。而立委邱毅則直言,早在11月26日案發當晚,警政署長王卓鈞說出「誤擊」之後,檢方都是「照上司所言」在辦案,根本當時就偵結了!

前立委徐國勇也分析,檢方起訴馬面的罪名相當不合理,如果是「誤擊連勝文」,而黃運聖又是遭流彈波及,頂多算「過失殺人」,最高判處5年以下刑期,不懂為何以「殺人」起訴,還求處死刑,難道真是外界謠傳的「法定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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