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

速報>>

錯失3次救回江國慶的機會 網友要陳肇敏「納命來」

2011年1月29日 16:42

  • 軍方針對女童性侵命案,連續偵訊江國慶37小時,引來逼供質疑。﹝圖/資料畫面﹞

  • 律師黃達夫認為保防官來做自白書,不符程序。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發生於民國85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的謝姓女童姦殺案逆轉,沉冤15年的江國慶可望獲得清白。監察委員馬以工今(29)日表示,原本有3次可以免於誤判的機會,但由於相關單位草率辦案,才會導致一條人命白白喪失;現在10年追溯期已過,監察院也無法彈劾當年失職的軍方人員,僅希望立法院能因此修法,加速司法改革。

馬以工説,當年其實有3次可從槍下救回江國慶的機會,第一次是江父根據兒子的書信提出陳情,認為他遭受嚴刑逼供,但因當時案件仍在調查當中,監察院無法插手辦理;第二次為江國慶在法庭上3次翻供,但軍事法庭均不予理會;第三次則是民國86年5月2日許榮洲坦承犯案,還詳細交代案發經過,可是軍方人員卻刻意漠視,並於同年8月13日火速槍決江國慶。

當初軍方宣布破案、判刑至行刑不超過一年的時間,過程中還強調「科學辦案」,但實際上從事調查的人員,全為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所指派的「反情報隊」,完全不具司法警察身分。有網友說,這項判決根本就不能說是誤判,而是空軍所犯下的「集體謀殺案」,建議陳肇敏不用等待懲戒,最好現在就「拿命來還」。

草率辦案+連串巧合 江國慶含冤遭槍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謝姓女童85年在空軍作戰司令部慘遭姦殺案,江國慶之所以被軍方認定涉案,係有一連串「要命的巧合」,包括他應訊時的自白、未通過測謊,以及沾有血跡的衛生紙上驗出女童血液與江的DNA型別精液;加上軍方採集現場的血跡和足、掌、指紋等物證,卻未詳加比對,對許榮洲主動供出犯案的自白也視而不見,導致江國慶遭錯殺。

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發生於85年9月12日下午,軍事檢察官和法醫在交誼廳櫃檯上找到一把疑似凶刀,10月1日調查人員對福利站員工和支援士兵等對象測謊,只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加上案發當天下午江曾請假外出,被認為是外出銷毀作案物證,軍方因此認定江涉嫌重大。

而且在命案現場廁所垃圾桶找到一張衛生紙,上面有謝姓女童的血跡與江國慶的精液,也被認為是涉案證據;江當時曾說明,這是他在廁所內自慰、擦拭後丟入垃圾桶。重新鑑定後發現,衛生紙是從好幾天未清理的垃圾桶中取出,不排除是女童遭姦殺後血液噴濺在衛生紙上,江國慶在廁所自瀆噴到所致。

後來江國慶自白犯罪,並寫下自白書,幾天後就被軍法起訴,但11月5日他在軍事法庭審理時翻供,堅稱遭刑求才認罪,但最後仍被判死刑,不到1年就槍決。

辦案人員重新審視軍方當初卷證資料發現,女童命案發生後,軍方在現場採集不少跡證,包括許多的掌紋、指紋、足紋及血跡等,卻未對營區內的人員詳細過濾、比對。直到監察院去年提出糾正案,全案重新發交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黃如慧要求刑事局仔細鑑定,結果在命案廁所窗戶木板條上,發現與許榮洲相符的關鍵掌紋,案情才急轉直下。

頭條最新:

網友回應

NOWnews 推薦

NOWnews 精選

優質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