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

速報>>

做1次10萬! 男子與人妻通姦判賠60萬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1年11月5日 14:53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42歲的陳姓男子,與網友羅姓少婦先後發生6次性關係,少婦丈夫發現後,怒告陳男妨害家庭。在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陳男須賠償台幣60萬元,等同於做一次賠10萬元;刑事部分,北院則依妨害家庭罪判1個半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95年9月陳男在交友網站上認識已婚的羅女,兩人天雷勾動地火,在11月到12月之間,先後發生6次性關係,平均每周做1次,羅女丈夫均渾然不知。去年初,羅女丈夫使用電腦時,不經意發現了妻子與陳男的MSN曖昧對話,全案曝光。

羅女丈夫最後選擇原諒妻子,但堅持控告陳男,在刑事部分,陳男則堅稱已做出賠償,要求法院判緩刑,但法院表示對方並無撤告,賠償對方不代表取得原諒,仍依妨害家庭罪判刑,且不得緩刑。

關鍵字: 人妻 通姦 台北 外遇

頭條最新:

網友回應

NOWnews 推薦

NOWnews 精選

優質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