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大學教授涉詐領研究計畫補助費

▲檢調查扣私用之家電用品。(圖/臺南地檢署提供)
▲檢調查扣私用之家電用品。(圖/臺南地檢署提供)

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王聖豪偵辦臺南大學教授涉嫌詐領研究計畫補助費案件,於107年9月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調查官,持搜索票搜索黃姓教授與呂姓廠商負責人等人住處、廠商營業地點等13處,傳訊被告、證人共9人,認被告黃、呂等人涉犯詐欺、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被告黃姓教授具保30萬元、廠商呂姓負責人具保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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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表示,該案係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接獲情資後,於107年7月間報請本署指派王聖豪檢察官指揮偵辦。嗣經檢察官指揮調查官先行調閱相關資料分析後,於107年9月6日同步執行搜索,並扣得相關文件及黃姓教授以研究計畫經費所購私人家電等物。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黃姓教授自105年起,利用擔任科技部、工研院等相關研究計畫案主持人的機會,浮報虛列採購經費,詐領研究計畫補助費計約230餘萬元,因認被告黃、呂、鄭等人涉犯詐欺、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具保或請回。專案小組將依扣案資料持續追查本案實際犯罪所得及有無其他共犯。

國立台南大學主任秘書姜麗娟表示,目前司法調查正進行中,校方全力配合,靜待調查結果,該依規定辦理的,校方絕對依規定辦理,目前無法聯繫上黃教授,無法得知他的說法。

姜麗珠指出,每一件計畫都有計畫編號,計畫經費的使用與程序,校方皆有相關規定,經費如何使用,計畫主持人該負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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