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翻覆釀18死 司機訊後「業務過失致死」遭聲押

▲台鐵普悠瑪列車21日在蘇澳翻車出軌,造成多人死傷,行政院長賴清德前往探視。(圖/記者陳志仁攝)
▲台鐵普悠瑪列車21日在蘇澳翻車出軌,造成多人死傷,行政院長賴清德前往探視。(圖/記者陳志仁攝)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鐵 6432 次普悠瑪列車昨( 21 )日下午 4 時 50 分發生翻覆事故,造成 18 人死亡、187 人受傷、 10 人命危。經宜蘭地檢署蒐證,確定車速超過 80 公里,甚至不排除 100 公里以上,初判翻覆原因是車速過快。 48 歲尤姓司機偵訊後,今( 22 )日晚間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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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晚間受訪證實,這輛普悠瑪在行經彎道時超速的確是肇事的主因,「時速絕對超過 80 公里,甚至不排除 100 公里以上。」至於是否人為因素釀禍?司機員沒有超時工作,而目前從掌握的跡證跟查扣的機械看來,機械有瑕疵、不正常的機率小,但還是要等待進一步鑑識結果,才能一一排除。

尤姓司機員上午 11 點至宜蘭地檢署偵訊,檢方訊後於晚間 10 點 40 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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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