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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三階段預計於128年執行到130年,會將拆除主要廠房設施,且將模擬操作中心改為紀念公園,將會保留一、二期的室外、室內乾儲設施,而最終將零星設施拆除,並保留乾儲場等中期處置設施,估計耗費25年除役完成。
環保團體認為,支持環保署盡快通過除役環評,但仍然有部分疑慮,蠻野心足協會律師蔡雅瀅認為,由於北海岸地質問題,可能會有山崩、土石流狀況產生,且目前儲存高階核廢料的乾儲場靠近山坡,擔心會有問題,希望能都採用室內乾儲場。
但台電表示,室外乾儲場通過原能會、農委會的認同,安全上沒有疑慮,也做過坡度、水文等評估,只要一有山坡崩落都能立即監控。
而經濟部則表示,由於室內乾儲場至少需要10年的興建時間,若是等到建好,燃料棒仍放在反應爐內,會有安全風險,所以希望能先部分採用室外乾儲,但在除役報告中原定8年就能完工,原能會表示,若違反除役計畫將開罰50到250萬。
「你們根本都沒回答問題。」環評委員李克聰認為,希望了解除役會發生的風險,但台電與原能會都照表宣科,講法規來塘塞,但卻沒有實際回答發生問題時的解決方案。
環評委員劉益昌認為,目前台電的乾儲場,由於目前還沒有最終處置場所,乾儲場恐成為長期存放核廢料的場域,而在法律規定中,最終處置場將要設在地質條件包覆的天然狀態,若是要一直存放,就要把存放年限、安全性等等問題都說清楚,否則環評委員無法背書。
而環評委員也一致認為,環評會議不應該審查除役計畫的安全性問題,應聚焦在生態與對環境的影響,由於除役計畫先前就已通過,要求經濟部與原能會背書。
最終決議要求台電要針對上游地區的山崩、土石流狀況風險做出評估,且強化風險發生時的處理方針等問題,在明年2月28日前送件再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