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蕭新晟/不要再叫Uber登記為計程車業者了

▲歐洲議會對於Uber等零工經濟的勞動保障提出法律規範(圖/翻攝Uber網站)
▲歐洲議會對於Uber等零工經濟的勞動保障提出法律規範(圖/翻攝Uber網站)

文 / 蕭新晟

蕭新晟/時代力量北市黨團科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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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發明汽車後,美國政府會要求他登記為馬車業者還是人力車業者嗎?新創如果能輕易融入傳統產業的遊戲規則,那還叫新創嗎?

計程車業本就是一個極為封閉的環境,現有的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法規太過陳舊,已無法反應現在的運輸市場現狀。一開始立法者規定計程車業必須綁死費率,依照車上跳錶計費,也是立意良善,為了保護乘客避免被坐地起價,但他們不可能想到,在未來用手機就可以叫車,而且車到達前就可以計算出車資,甚至能依照市場供需彈性計費。

另一方面,一位司機依照計程車法規只能跟一個車隊合作,造成空車率高的情形。這跟我在紐約時碰到的Uber司機載客後立刻打開 Lyft (Uber競爭者)來無縫接軌繼續載客的情況,截然相反。

叫Uber等叫車平台登記為計程車業者,根本是要他們自斷腳筋,等著被傳統小黃車隊宰殺。

交通部於2017年許可平台業者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合法合作,這兩年間,不但台灣本地叫車平台如雨後春筍般成長(包括:叫車吧、JoinMe揪車都是業界佼佼者),其他國際叫車平台業者也躍躍欲試。這才是鼓勵新創的正確做法,可惜政府在今年承受不住計程車業者壓力,政策急轉直下,嚴重傷害台灣新創環境的國際聲譽,更進一步惡化國際創投資金對台灣市場卻步的慘況。

我呼籲大家一起來正視我們的新創困境,讓年輕人想要擺脫長工時、低薪的工作,但卻又走不進新創,正是讓台灣勞動環境持續無法改善的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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