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擬修法 Airbnb刊登非法日租將重罰200萬

▲交通部觀光局今( 26 )日預告《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 55-1 條修正草案,非法經營日租套房以及刊登非法訊息的網路平台,最高將可處 200 萬罰鍰。(圖/台北市觀傳局)
▲交通部觀光局今( 26 )日預告《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 55-1 條修正草案,非法經營日租套房以及刊登非法訊息的網路平台,最高將可處 200 萬罰鍰。(圖/台北市觀傳局)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為嚇阻非法業者經營日租套房,交通部觀光局今( 26 )日預告《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 55-1 條修正草案,違法經營觀光旅館、旅館業、旅行業及遊樂業者,罰則由現行 50 萬提高至 200 萬元, Airbnb 等平台網站若刊登非法旅宿資訊,最高也可處 200 萬元罰鍰,並限期移除內容。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非法日租套房猖獗,影響合法旅宿業者生計,估計一年損失高達 300 億元,紛紛要求政府可以「硬起來」,有效杜絕非法業者在台經營。為此觀光局今日預告《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 55-1 條修正草案,除提高罰鍰金額上限,網路平台若刊等非法訊息也可開罰。

根據草案內容,未依發展觀光條例領取得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旅館業、民宿業、旅行業務或觀光遊樂業務者,從現行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提高至 1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經營民宿者,從現行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提高至 6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兩者皆可勒令歇業。

此外,非法業者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者,從現行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提高至 6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網路平台若刊登非法訊息,也可處 6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移除內容,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