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銷魚貨混入當日拍賣 中市府:拍賣流程不當

▲台中魚市場拍賣流程不當-中市府建請檢討合理處分並完善市場作業規範。 (圖/市政府提供2019.4.19)
▲台中魚市場拍賣流程不當-中市府建請檢討合理處分並完善市場作業規範。 (圖/市政府提供2019.4.19)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魚市場去年傳出有員工將前一天滯銷魚貨混入當日魚貨拍賣,並且未依排放交易順序拍賣,遭魚公司記大過處分;台中市政府經發局調查後發現,作業流程確實不周延,並增訂相關規定補足原有規範不足之處,完善市場作業規範,讓交易平台更公平、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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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楊正中、羅廷瑋、張彥彤等人,今(19)日關心台中魚市場的員工,將前日滯銷魚貨混入當日魚貨拍賣,後續處置及改善作為;經發局表示,經查作業流程確實不周延,部分人員也有疏失,但初步處置未盡周延,已依市府建議修正不當處置,涉入員工由該公司人事審議小組會議撤銷大過處分,另為適當處分,還其合理對待。

經發局表示,去年6月21日,市府接獲台中魚公司員工投訴內部處理流程不當,因魚公司未即時處置,恐影響供應人、承銷人及民眾權益。根據調查,魚公司當時規範不完備,經市府輔導及魚公司內部檢討,已改善完成,而涉入員工也由該公司人事審議小組會議撤銷原本的記大過處分,另為適當處分,還給員工合理的對待處分。

經發局指出,目前魚市場拍賣,魚貨停價的原因未清楚載明,對於未限價魚貨,常有停價情形,卻未紀錄原因,已建議魚公司修改限價不交易統計表內容,針對未限價卻停價之魚貨,應清楚載明停價原因;此外,市府對台中魚市場公司兼具主管機關及股東身分,如涉及法規是以主管機關身分要求魚公司改善,如未涉及法規則應尊重內部管理,但市府仍可向董事會建議改革方向。

台中魚市場針對隔日再拍賣的魚貨交易順序,也沒有明確規定,目前雖依慣例排入第2班,但也有如同投訴案情形,排入同一貨主的魚貨中;為避免交易秩序混亂,已建議魚公司針對隔日再拍賣魚貨交易訂定相關規定與流程,並公告與承銷人周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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