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期望政府撤銷惡法 還平台駕駛工作權

▲Uber 台灣區總經理吳罡今日(4/21)受邀至「網路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所發起的陳情會中致詞再次提出訴求,對政府喊話。(圖/記者林柏年攝 , 2019.04.21)
▲Uber 台灣區總經理吳罡今日(4/21)受邀至「網路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所發起的陳情會中致詞再次提出訴求,對政府喊話。(圖/記者林柏年攝 , 2019.04.21)

記者劉士成/台北報導

Uber 台灣區總經理吳罡今(21)日受邀至「網路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所發起的陳情會中致詞再次提出訴求,對政府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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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再次重申,現在跟租賃車行合作的模式是兩年前和交通部商討出來的合法、合規的營運模式,這兩年來,Uber完全符合政府要求。但是,兩個月前,交通部突然改變規則,公布了新的法規修正,沒有任何解釋,讓業者和駕駛都身受其害。這不僅會衝擊 Uber 現在的這個合法合規營運模式,也將會摧毀 10,000 多名平台代僱駕駛和他們家庭生計,以及 200 多家中小型租賃車業者的生意,Uber 及其他平台業者的營運,以及台灣 300 萬名用戶的消費選擇。

▲今日活動中聚集超過萬人向政府喊話。(圖/記者劉士成攝 , 2019.04.21)

在過去兩個月的諮商期間,Uber 多次向政府提出訴求;包含要求政府撤銷 103-1 條運管新規修正草案,因為這草案沒有辦法解決計程 車的問題,只會摧毀了另一個駕駛族群、產業與創新的機會。

政府不該只是各別回應每一個利害關係人或是團體的意見,應該要讓所有相關的團體都能坐下來一起討論,找出一個正面且合理的解決方案。

但離諮商期結束只剩下 5 天,政府還是沒有與許多深受影響的代僱駕駛、租賃車合作夥伴、Uber 或者是其他平台業者,以及消費者一起坐下來商討解決方法。大家只能分別提交意見書、個別要求會議,個別與媒體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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