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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長請願的訴求指出,黃偉哲說發給鄰長工作補助費是「做人情」、鄰長是「榮譽職」,發給鄰長工作補助費是陷鄰長於不義的說法,要求黃偉哲向所有的鄰長公開道歉;此外,為達成預算合理的配置及有效運用,完善社會安全網,請南市府編列鄰長「工作及交通補助費」每人每月2000元,及自109年度起發放鄰長「工作及交通補助費」。
許又仁表示,台南市政府是六都中,唯一不發放鄰長車馬費的直轄市,平均1年省下3.5億,「里鄰合併」減少的經費支出,轉為編列鄰長「工作及交通補助費」,沒有加重市府的財政負擔,會因預算的合理配置,促進鄰長對區里居民的各項服務;目前除台南市外,其他五都均有每月1500元至2500元不等的鄰長交通補助費或工作協助費。
台南市議員林阳乙說,「里鄰合併」省下對103里、5070鄰的里長事務補助費、里鄰長健保費、文康活動費補助,及其他支出的經費,是足夠支應發放鄰長「交通工作補助費」的;如果市府確實財政困難,市長及主管機關應與議會充分溝通,而非抹黑。
許又仁痛批,黃偉哲說發給鄰長工作補助費是「做人情」,但其他五都有每月1500元到2500元的鄰長交通工作補助費,難道其他五都的歷任的市長,包括綠營市長都在「做人情」? 針對黃偉哲還說鄰長是「榮譽職」,發給鄰長工作補助費是陷鄰長於不義,許又仁提醒黃偉哲應謹言慎行,這種說法,會被視為是沒有勞權意識的表現。
台南市政府解釋,市府始終支持里鄰工作的推動,也會遵守財政紀律,有效撙節預算,以照顧市民福利為優先;鄰長的交通費補助,並非中央法規所規定的必要補助項目,乃由各地政府視財政狀況辦理,許多鄰長奉獻社會不求回報,鄰長對於社會服務的價值,也遠高於2000元的補助。
此外,市府對於沒有農、勞保的鄰長編列健保費,所有的鄰長也都享有春節慰勞金、報紙費、意外險、文康活動等福利;另依據衛福部公布的社會安全網計畫,重點在於社工服務的精進,及將警政單位的人力資源整合,絕不是把所有工作重擔壓在鄰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