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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紹文擔任長榮航空的電算部工程師 1 年半,最後因為受不了女性員工要值早班、擦所有人桌子、負責為訪客倒水,另外女員工也不能穿露腳趾或無跟的鞋子上班,她認為對於只需要對著電腦工作的她,這樣非常不合理。
離職時,吳紹文因為沒有滿合約上的 3 年限,收到公司寄來存證信函要她賠違約金 8 萬元。她自己寫訴狀上法庭,表示長榮沒有工會,定型化契約都是資方所擬而非與工會協商,她認為這紙契約無效。法官則以勞工三法未通過,仍判賠 2 萬元。
吳紹文感慨表示,長榮航空的最大的問題,在於其企業文化根本認為「有良心的企業不需要工會」。她也為工會祈禱,長榮算是國內首屈一指,立場、態度如鋼鐵般堅硬的企業之一。
▲吳紹文多年前曾與長榮航空有過賠償金之爭,她感慨表示其企業文化根本認為「有良心的企業不需要工會」。(圖/翻攝自吳紹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