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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說明,只要設籍並實際居住市民,住屋淹水超過50公分以上者,依「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可申請住屋淹水救助金,每戶1萬5,000元;請受災戶於災後30日內到戶籍地區公所填寫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金融帳戶、淹水高度照片、住屋資賃契約影本等,各區公所進行災後勘查後將造冊送社會局匯撥救助金入受災戶指定帳戶。相關資訊請洽詢各區公所、社會局救助科(07-3368333#2062)或1999。
稅捐處表示,這次大豪雨導致部分房屋毀損、淹水受災,若房屋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免徵;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此外,房屋淹水受災,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淹水樓層免徵1個月,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考量0719豪雨造成部分地區受災,災民亟需重建家園並處理相關善後事宜,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服務,該處除主動勘災並協助民眾辦理稅捐減免外,將逕依社會局、區公所等相關機關通報、出具之清冊或證明文件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免,此外,納稅義務人也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辦。如有相關疑問,可撥該處服務電話07-741014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