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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1 月,王女跟劉男說自己懷孕了,而且是龍鳳胎,但是家人不同意。不過劉男的父母得知此事後,馬上著手準備婚禮,用 21,480 元(約台幣 94,000 元)幫王女買首飾,並訂下結婚日期。後來,王女希望劉男與她一同去武漢市見舅舅,說舅舅準備了人民幣 600 萬(約台幣 2,600 萬元)給她當嫁妝,需要去拿。不過在武漢數日的花費都是劉男買單,而且並沒有見到舅舅本人,只帶回 2 個上鎖的密碼皮箱。
回到來鳳縣家中後,王女不斷拒絕與劉男家人見面,也推託去辦結婚證。後來劉男與家人終於起疑,打開王女的 2 個皮箱一看,裡面竟然全是報紙,才終於報警處理。警方表示,王女真實身分為 33 歲、已婚,曾有敲詐勒索前科,此案則判王女有期徒刑 2 年 8 個月並處罰金 5,000 元,並須將違法所得全數還給被害人。(編輯:林奐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