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下月推行《網路安全法》 預付卡用戶須實名登記

▲澳門推行的新法將會規範預付卡實名制。(圖/翻攝自 Pixabay )
▲澳門推行的新法將會規範預付卡實名制。(圖/翻攝自 Pixabay )

國際中心林孝萱 / 綜合報導

澳門特別行政區將從 12 月 22 日起實施《網路安全法》條文將規範該區內手機電話用戶進行實名登記,並將新增保安廳、國家安全情報工作廳、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等局處,並擴大司法警察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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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 01 》報導,澳門政府同時成立網絡安全委員會等 3 個機構,將由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擔任委員會主席、保安司司長做副主席,職責為訂定網絡安全方針、目的及策略。此外,為因應實施《網路安全法》還提出了《修改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將涉及網路資訊安全、國家安全犯罪列入司法警察權責內。

司法警察局將新增保安廳、國家安全情報工作廳、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恐佈主義罪案預及調查處特定附屬單位,據《澳門日報》預計七年內司警局將增加至 6,000 人(現有 1,266 人)。根據報導,基於特定司警人員之人身安全考量,澳門區行政長官可以豁免公布這些人員的晉升、開考、任用等名單。

對於名單保密香港《蘋果日報》指出,此豁免有可能讓負責執法的司警變相成為「秘密警察」。

▲澳門將於下個月 22 日推行《網路安全法》。(圖/翻攝自 PAKUTASO 圖庫)

關於手機用戶實名制,《網絡安全法》規定網路營運商須掌握所有有效的 SIM 卡用戶身分資料,即所謂「實名制」。營辦商須在該法律生效日起 120 天內採取措施,向已售出但未提供身分資料的 SIM 卡用戶進行登記,若在期限屆滿時,用戶仍未提供身分資料,有關 SIM 卡將會被中止服務。

澳門郵電局局長劉惠明指出,現時澳門尚未實名登記預付卡估計有 130 萬張,該法律生效後,手提電話(手機)用戶仍可自行購買預付卡,當激活電話卡時需於指定單位或手機應用程式實名登記,而於法律生效前使用中的預付卡需於 180天內完成實名登記手續,否則會被停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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