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發覺家門遭人噴漆!「暗黑真相」曝光 全場直呼:別鬧

▲網友抱怨,不知道是哪個討債的人搞烏龍,竟跑到他家門口噴漆,令他相當火大。(示意圖/翻攝自《爆怨公社》及 《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0-08-21 13:29:30
欠債的原因相當多種,但不管什麼原因,最後都要償還借款,若是不還錢只會讓事態更加嚴重,而之後處理則會更加棘手。近日,就有網友抱怨,不知道是哪家欠錢不還,討債的人竟跑到他家門口噴漆,貼文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原PO在《爆怨公社》表示,真的很誇張,不知道是誰來討債,找錯人找到原PO家門口,用紅色的噴漆,把整個門都噴滿,重點是上面寫的字還看不太懂,原PO也氣憤的回應,現在來討債的,是怎麼了,連找人都找錯人,是要怎麼借貸。

▲找錯人找到原PO家門口,用紅色的噴漆,把整個門都噴滿,重點是上面寫的字還看不太懂。(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
許多網友也紛紛回應,「噴錯還寫錯?這厲害」、「 連字都寫不好,等一下借的金額都寫錯就好笑了」、「這個討債的是怎麼了」、「老闆說要拍照回來,交差用的吧」、「明顯知識不足外加導航失能」、「真的很衰,還噴的好醜」、「這個是幼稚園的程度吧」、「我竟然只看懂兩個字」、「寫成這樣,要找人也是滿困難的」。

另外也有網友點出真相,「是要讓左右鄰居,給欠債的家人壓力吧」、「要小心,建議先報警備案,不然等會打錯人殺錯人」、「要注意家人及自身出入安全,說不定他們根本沒發現找錯家了」、「會不會欠債人亂填地址呢?」、「他們是先那你家的門警告那個欠債,再不還下次就是他家了」、「還是報警吧,注意自身安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事實上,噴漆行為究否構成毀損罪,實務上一直有爭議,如果構成毀損罪,在刑事責任方面來,應該成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單純毀損他人所有物罪,要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那不構成毀損罪的話,仍然可以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得到制裁,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再須負民事侵權的損壞賠償責任,至於其噴漆的文字內容,是否已達公然侮辱、恐嚇罪則,應另循刑事告訴認定。(編輯:許智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調中心

  • 網友呼籲修法,「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你支持嗎?

    支持,虐童致死唯一死刑,才能有效嚇阻。
    反對,威權時代才有唯一死刑,法治國家還是應讓法官有量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