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年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訪台,於新北市烏來參加原住民研討會,遭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魏揚、成員賴品妤、陳威仲等8人,以「肉身擋車」方式擋人,魏等人因此被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強制罪提起公訴。今台北地院認定魏揚等8人有罪,但因是基於公益目的而犯罪,法官判8人免刑。
判決指出,黑島青總召魏揚、賴品妤、陳威仲等8人,獲知張志軍車隊將抵來,便以鐵鍊自綁,8人「肉身擋車」於新烏路,企圖阻止張志軍,8人遭到警方驅離,並移送不同派出所偵訊,訊後均被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強制罪提起公訴。
北院經年餘偵辦,今基於公益考量,判處8人均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