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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台幣30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此次選舉,朱立倫、王如玄及蔡英文、陳建仁,分別可獲得補助金額為1億1,440萬950元及2億684萬2,320元,均未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新臺幣4億2,846萬4,000元。
中選會表示,上述2組候選人均為政黨推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2項規定,均應由各推薦政黨於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次日起3個月內掣據向該會領取。
同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亦規定,候選人得票數超過選舉人總數百分之5者,其保證金應予發還,此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為1,878萬2,991人,選舉人總數百分之5為93萬9,150人。本次選舉朱立倫、王如玄;蔡英文、陳建仁;宋楚瑜、徐欣瑩等3組候選人,得票數均超過選舉人總數百分之5,保證金均應予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