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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勞工陣線等勞工團體會前至勞動部外表達訴求,除要求最低工資應一次漲足至月薪26,300元、時薪163元之外,並應定訂「最低工資法」。
工資審議委員會由勞、資、政、學四方代表組成,缺席的資方代表包括:工業總會何語、商業總會劉恆元、全國中小企業總會鍾淑玲、工商協進會邱一徹、工業協進會余玉枝、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曾寶祥、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工會鄭富雄。
★勞陣基本工資主張推算基準:
月薪:按全國最低生活費X就業撫養比=12,120X2.17=26,300元。
時薪:26,300/〈(365/7 x40-19 x8)/12〉=163元。
(就業扶養比:依2014年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戶人口3.15,平均每戶就業人口1.45,即平均就業扶養比為3.15/1.45=2.17)
▼勞工團體表達訴求。(圖/記者陳明安攝,201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