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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鄭文燦表示,該案是縣府時期都市計畫制定時,應予封路但未封路,造成歷史問題,市府原先決定「完成替代道路後有條件廢道」,但事後龍潭國中向內政部訴願,內政部做成裁決,認定都市計畫具有優先性,因而撤銷。
不過,閻中傑說明,市府可能忽略了當地百姓的想法,當初的同意書就是要讓周邊居民有路可走,但是學校卻在尚未定案前強行把路收回,今年9月1日已經實施封路,在協調會上還說明年2月1日要把路打掉全封。有鑑於此,當地居民已經委請律師進入法律程序,並行文監察院,監察院也就此案要求內政部提出適法程序,不能只看校方單方面的說明。
閻中傑也敦促工務局,當初在協調會上信誓旦旦的保證可以完成替代道路的土地徵收,如今卻沒有談攏,豈非讓市府失信於百姓?也因此土地徵收的相關程序必須加快,要以謙卑的態度不斷與地主協調溝通,促成替代道路的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