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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張女提供的發票上面,不僅標示著「補印」,還寫著 「不能領,店家已領走」,讓網友紛紛直呼「太誇張」、「這一定要告,太可惡了」、「業務侵佔不是開玩笑的」,但也有網友質疑張女的投訴內容「為什麼發票正本在店家,你的是補印」、「領發票怎會是店家?領不是都要拿身分證嗎」。
而被指領走發票的店家在事後已主動聯絡張女,表示此事為員工疏失,願意賠償,而張女也感受到對方誠意,因此不願追究。而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調查後發現,箱費者當時前往消費時,因為發票紙用完印不清楚,店家才會補印發票給客人,但操作時疏忽誤植到前一位客人的發票號碼,才會發生這起事件。
國稅局也提醒民眾,如遇類似狀況店家應該將原本的發票作廢,重開一張新發票,若是原號碼補印,則應該向店家索取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