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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強制標示規定並要求包裝上必須註明「碘為必需營養素。本產品加碘。但甲狀腺病人應諮詢相關醫師意見。」醒語字樣,同時,應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辦理營養標示,且應加標產品的總碘含量。
食用鹽沒加碘,一樣也要標示!李婉媜強調,產品同樣必須註明「碘為必需營養素。本產品未加碘。」醒語字樣,強制標示新制自106年7月1日實施,以產品製造日期為主。
食藥署表示,未來若業者違反標示規定,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到300萬元罰鍰;未依規定標示的包裝食用鹽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