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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智庫公共政策與社會研究召集人雷倩則表示,對於同性戀者權益應受保護的部分,但對於同運團體的修法主張,改變婚姻家庭制度,主張由政府衝擊評估以後,以德國伴侶制度研擬特別法,不影響現行架構。
雷倩強調,「要修正同性婚姻法律,不能忽略民眾的聲音」,對於同性戀者權益,如繼承、臨終醫療、收養等,可以用單點修法、法條準用,不必框日廢時修法,立即處理改善;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姜世明則說,對於不同性取向者,如果不給家庭或相當於家庭的機制是有悖於人權;但性別平權是否等同、包含婚姻平權,這會衝擊部分人的法感、價值觀與婚姻家庭的認同,涉及文化形成的過程,適不適合用精英決斷式的引導割裂,他覺得需要探討。
姜世明指出,各國對於人權的保障,是多元而不是直線,每個國家都必須量身訂製尋找文化的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