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103年2月22日間,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前往台南市湯德章紀念公園,將公園中的孫中山銅像拉倒,事後經法院判決,獲判拘役40天確定。今天(11日)上午,蔡丁貴在妻子等人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
蔡丁貴表示,他曾因核四衝撞一案,獲判拘役30天,3年前推倒孫文銅像,又獲判拘役40天,兩案合併應執行55天;由於日前他已執行30天,剩下25天,因此今天來到北檢報到執行。
去年9月間,蔡丁貴已因核四衝撞案入監30天,這次再報到,蔡表示1月24日已有一場答應好的演講,因此僅能入獄服刑10天,未服滿的部分將易科罰金,不過當然還需看檢察官同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