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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黃文玲今也透過臉書發聲明說,「恭喜段宜康可以繼續用立委免責權到處罵人了」。
黃文玲表示,被告上訴台灣高等法院,突然在二審法院臨時拼湊証人,依辦案經驗法則,偵查中及原審未舉証,等第二審始臨時舉証之証言,顯有藉不實証言企圖卸罪,無可信度,況其片面証詞又與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共用金主」絕無因果關係的証言,令人費解,台灣高等法院竟採信第二審片面之証詞,又與犯罪行為和事實無因果關係之証言。
黃文玲說,段宜康經常藉立委特權侵害人格權成性,今不但不知侮改,還硬拗到底,而法院又縱容被告之犯罪行為,她深感遺憾。
黃文玲說強調,自己一定會在接到判決書後,聲請上訴,以維持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