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微薄不夠用 混血女星雷瑟琳解約官司勝訴

▲雷瑟琳因不滿收入過少,向經紀公司提出解約。(圖/翻攝自雷瑟琳臉書,2017.03.20)
▲雷瑟琳因不滿收入過少,向經紀公司提出解約。(圖/翻攝自雷瑟琳臉書,2017.03.20)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擁有「小鍾楚紅」之稱的台巴混血女星雷瑟琳以「無法解決家中經濟」為由,向經紀公司提出解約請求,雙方對簿公堂,今(2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裁定雙方已無經紀關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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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報導,雷瑟琳不滿在合約期間僅有231萬收入,不夠維持生活,以「另有生涯規劃」及「家中經濟考量」為由,向經紀公司提出解約要求。經紀人王珮華則表示「一切依合約處理」,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因而對簿公堂。台北地院今日判決雙方已無經紀合約關係,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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