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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羞成怒的賴男徒步走到蕭女住處,翻牆潛入蕭女家中,當時蕭女正好與朋友講電話,提到賴男騷擾她的事情,賴男聽見後更加生氣,奪走蕭女手機摔壞,並出手掐住蕭女脖子使她昏迷後,再拿出預藏的汽車包膜刀朝蕭女頸部連刺2刀後逃逸離去。蕭女友人聽見電話中蕭女尖叫後就斷訊,趕緊通知蕭女的妹妹報警,蕭女才得以及時送醫急救,撿回一命。
賴男事後主動投案,並供稱是在與蕭女拉扯時不慎劃傷蕭女,但法官認為賴男以刀刺被害人頸部要害,有殺人犯意,且犯案後缺乏悔意,因此在一、二審時均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徒刑。最高法院今日維持原判,判處賴男7年有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