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億國旅補助核銷疑造假 觀光局澄清:公開、公正、公平

▲國民旅遊卡3月1日起開放第四類自由行方式,即公務人員可直接刷卡訂房或購票。(圖/記者陳致宇攝)
▲國民旅遊卡3月1日起開放第四類自由行方式,即公務人員可直接刷卡訂房或購票。(圖/記者陳致宇攝)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為振興國內觀光、減少陸客來台人數銳減的衝擊,行政院去年推出「3億元擴大國旅補助政策」,兩個月內就被業者申請完畢,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質疑,有業者使用假資料申請補助核銷。對此交通部觀光局澄清,一切都秉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受理補助申請,並依照相關規定審查核銷,若有造假將會依法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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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推出「3億元擴大國旅補助政策」,疑似有旅行業者以造假資料申請補助核銷,交通部觀光局嚴正表示,為落實擴大國內旅遊措施的精神,秉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受理補助申請,並切實依所訂「補助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業務受衝擊之旅行業辦理國內旅遊實施要點」審查核銷。

針對外界質疑團量大或有疑慮的申請案件,觀光局將重新審查,如有未依規定申請補助或有虛報、浮報等情事者,除將秉勿枉勿縱原則,追繳核給之全數補助經費外,並將依相關法律程序處理。

觀光局進一步指出,補助要點所訂申請及核銷作業的規定相當嚴謹,已有明確規範每家旅行業者每月最多不得申請超過20團,但針對不同旅行社如為同一負責人,並未排除不得同時申請補助。

此外,規定中也明訂旅行社申請核撥補助時需簽署切結書,切結該公司檢附內容。包含旅行團團員照片等資料一切屬實,未有向其他機關申請同項目補助或有虛報、浮報等情事。另外也明訂旅遊團體餐廳、住宿、交通等審核基準,不因申請業者的團量大小而有差異。

對於行程有疑慮的部分,觀光局將透過公路總局協助,取得遊覽車GPS資料進行行程比對。審核作業中如有發現業者補助申請資料或單據不實,觀光局均不准予核銷;已核准或核銷後,如經查有虛偽造假冒領補助款者,除予全數追繳回外,並將函送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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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