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得事件 邱太三挺警依法行政

▲法務部長邱太三出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圖/記者葉政勳攝,2017.3.02)
▲法務部長邱太三出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圖/記者葉政勳攝,2017.3.02)

記者江昱逵/台北報導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察隨機盤查引起社會討論。法務部長邱太三21日表示,此事件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員警在法制面、執行面都沒有問題,但技巧面是否過當,警政署會在教育訓練上將本案作為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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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得日前在台北轉運站超商購物時,遭保安警察大隊員警盤查,事後不滿的在臉書上發文,指現在是「警察國家」,引起論戰;警方則回應「依法行政」,執勤同仁也認為自己「很無辜」。

邱太三指出,當年制訂《警察職權行使法》時他是主要推動者,他認為警方攔檢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要以侵害最小的方式,且符合目的和比例原則。

邱太三強調,警察的確不是在任何公共場所都可以盤查,該場所必須經該管機關的長官的指定,而大部分被指定的地方都是發生過犯罪,或者有發生犯罪之虞,為了要防止犯罪,警方經過內部的程序做出指定,那就可以在該場所進行攔檢的工作,而台北車站應該是合理的需要警察執行攔檢勤務的場所。

不過邱太三認為,此事件警員執法需要加強技巧,警方盤查民眾時有沒有到達《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的「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這個狀況會與每個人的認知、理解和經驗上而有差異,值得作為警政署內部的教材,加強警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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