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最終處置 台電最新規畫期程出爐

有媒體指台電報告明定核廢料集中式乾式貯存場要在民國133年前完工啟用。台電發言人林德福21日表示,3月送交經濟部規劃期程為「N+6+10」,後續將待行政院非核小組討論再決定。中央社記者黃麗芸攝  106年3月21日
有媒體指台電報告明定核廢料集中式乾式貯存場要在民國133年前完工啟用。台電發言人林德福21日表示,3月送交經濟部規劃期程為「N+6+10」,後續將待行政院非核小組討論再決定。中央社記者黃麗芸攝 106年3月21日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台電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設置及選址話題不斷,有平面媒體報導,台電的核廢料集中式乾式貯存場預計在民國133年前完工啟用。對此,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副處長黃添煌今(21)日回應,該資料是舊資料,3月最新規畫的期程是「n+6+10」,後續還要等行政院非核小組討論後才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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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最新送交立法院的報告,首度將設置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以及集中式乾式貯存設場的時程完整曝光,最終處置場將在民國144年完工啟用,集中式乾式貯存場要在民國133年前完工啟用。

對此,黃添煌表示,台電在103年呈報主管機關所規畫期程,內容確實有提到若是台電沒有在118年選出最終處置場的場址時,就必須要提出應變計畫,並針對核廢料集中貯存規畫期程為15年,118加上15年才會有133年的時間點。

不過,黃添煌指出,因為高放射性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址作業不順利,原能會要求高、低放射性的核廢料要一併處理,因此重新規畫,3月送交給經濟部的報告裡,期程設定為「先確定場址」後,約有6年時間進行規畫,包含申請必要證照、土地取得,以及環評等工作,後期施工期間則約需要10年的時間,因此總時程為「n+6+10年」,這是目前最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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