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黃添煌表示,台電在103年呈報主管機關所規畫期程,內容確實有提到若是台電沒有在118年選出最終處置場的場址時,就必須要提出應變計畫,並針對核廢料集中貯存規畫期程為15年,118加上15年才會有133年的時間點。
不過,黃添煌指出,因為高放射性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址作業不順利,原能會要求高、低放射性的核廢料要一併處理,因此重新規畫,3月送交給經濟部的報告裡,期程設定為「先確定場址」後,約有6年時間進行規畫,包含申請必要證照、土地取得,以及環評等工作,後期施工期間則約需要10年的時間,因此總時程為「n+6+10年」,這是目前最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