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空氣品質維護績效評比 雲林榮獲優等佳績

▲雲林縣綠化面積達57.3公頃,種植路樹長度達18.9公里,每年可削減縣內總懸  浮微粒(TSP) 29.4噸公噸以及CO2約1,439公噸以上。(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3.21)
▲雲林縣綠化面積達57.3公頃,種植路樹長度達18.9公里,每年可削減縣內總懸 浮微粒(TSP) 29.4噸公噸以及CO2約1,439公噸以上。(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3.21)

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佈105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執行績效評比,雲林縣榮獲優等,推動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執行績效獲得中央肯定。縣長李進勇表示,本縣獲得「105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執行績效評比」優等佳績,顯現民眾、廠方與政府共同努力維護縣內空氣品質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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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長林長造指出,本縣針對各污染源建置污染地圖,可即時掌握汙染情形並管制,在各面向重要作為包含了重大固定污染源縮減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許可證核定年限為三年;移動污染源則推動西螺果菜市場設立空品淨區,管制車輛,柴油拼裝車由約800輛減少至278輛,並輔以推廣老舊(一、二期)柴油車汰舊及推動六輕柴油車空品淨區管制,車輛取得自主管理標章成長率達78%,並且完成全縣74台垃圾車加裝濾煙器工作。

林長造說,至於二行程機車數量從105年共計81,327輛降至106年僅剩63,383輛,105年度首次推動結合社區、民眾競賽方式,鼓勵社區及民眾,參與提升機車定檢及汰舊二行程機車工作之執行。

雲林縣設有73處空氣品質淨化區,2處口袋公園,綠化面積達57.3公頃,種植路樹長度達18.9公里,每年可削減縣內總懸浮微粒(TSP) 29.4噸公噸以及CO2約1,439公噸以上,並提升居民美化環境概念;並建立河川揚塵預報系統以因應空品不良日之作為。

縣長李進勇表示,縣府希望能把環境維護的能量散撥出去,讓縣民能感受近年之努力作為,也能自發性地產生環保意識,為本縣之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以達到安居樂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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