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藍眼淚」被人註冊商標 智財局:觀光使用不影響

藍眼淚近年已成為馬祖觀光代名詞,每年4到10月是追眼淚的最好時機,更吸引大批「攝手」到馬祖捕捉迷人的夜藍海奇景。中央社記者張新偉攝  105年5月15日
藍眼淚近年已成為馬祖觀光代名詞,每年4到10月是追眼淚的最好時機,更吸引大批「攝手」到馬祖捕捉迷人的夜藍海奇景。中央社記者張新偉攝 105年5月15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馬祖知名觀光景點「藍眼淚」,傳出有人將這3個字申請註冊商標,而且還打算將其以10萬元出售,引起馬祖人不滿,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該案僅註冊於茶葉、糕餅等食品方面,沒有用在旅遊服務,對於描述景點方面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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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智財局表示,該案商標是註冊在第30類,用於茶、茶葉、冰、冰淇淋、食用冰、冰棒、雪糕、冰淇淋、冰沙、冰品、糕餅、糕點、甜點、粉圓、芋圓等商品,沒有用在旅遊服務方面,因此若將「藍眼淚」三字用於景點描述而非品牌,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智財局還指出,商標法第36條規定,「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者」,不受他人商標權之效力所拘束。

此外,智財局表示,若「藍眼淚」三個字之後沒有實際使用,三年內任何人都可提出廢止,而若是有具體事證指出「藍眼淚」作為商標,會造成產品產地誤信誤認也可以廢止,但需要進一步蒐集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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