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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好用的「武器裝備」,來自警政署長陳國恩的美意,隨著犯罪手法日益翻新,公民意識逐漸抬頭,警察執行公權力過程,在人權大保護傘下,難免捉襟見肘,現在只要警察確定有違法事實明確,民眾若拒絕攔檢盤查,甚至還窩在車上,為追緝不法,「破窗尾蓋」正式登場,成為波麗士大人最佳辦案的小幫手。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教官彭漢威說,以往要破窗,同仁們得拿木棍或警棍,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流一身汗,花3分鐘未必能破窗,現在有「破窗尾蓋」結合鋼鐵質伸縮警棍,簡直如虎添翼,破窗迅速,制敵機先,縱使嫌疑人躲藏車上,手到擒來。
警察局長金浩明表示,警政署全面配發各警局外勤員警「破窗尾蓋」,苗栗縣警局獲發490個,今天辦理破窗訓練,希望員警加強辦案專業技能,無論遇到何種突發狀況,都能準確研判敵情,保護自己更讓犯罪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