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檢警環查緝環保奏效 破獲新竹犯罪集團

▲檢警環查緝一舉偵破非法棄置業者結構性犯罪集團。(圖/環保局提供2017.4.21)
▲檢警環查緝一舉偵破非法棄置業者結構性犯罪集團。(圖/環保局提供2017.4.21)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海線及烏日、南屯一帶偏僻空地,自去年10月起密集發生營建事業廢棄物違法傾倒事件,經環保局啟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機制,協同台中地檢署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偵辦,布線蒐證半年,終於破獲足跡遍布中、北部的犯罪集團,全案偵查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郭姓負責人等人移送台中地檢署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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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台中海線清水、梧棲、龍井及烏日、南屯一帶偏僻空地,去年10月起,連續發生9起違法傾倒營建事業廢棄物事件,由於頻率密集,研判為環保犯罪集團所為。對此,環保局立即啟動檢警環機制,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王銘仁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偵辦。

經布線半年蒐證,發現新竹市一家領有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公司的郭姓負責人扮演「首腦」角色,涉嫌向多家營建公司收購建築廢棄物,以合法掩護非法,開立不實清除文件,並買入偽造處理單據,賤價交給吳姓駕駛,由其將廢棄物非法棄置在台中地區,躲避環保單位查緝,謀取不法暴利。

日前檢察官見時機成熟,動員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環保署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台中市環保局及新竹市環保局共30多名人力到新竹搜索,勾稽相關資料並查扣交付不法犯罪所得帳目鐵證,終於一舉偵破該非法棄置業者結構性犯罪集團,全案偵查後依違反廢清法將郭姓負責人等人移送法辦,環保局也責令業者負起500多噸廢棄物的清理責任。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廢棄物處理業者若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取得環保局核發的廢棄物清除與處理許可文件,或未依許可文件規定貯存、清除與處理廢棄物,經查獲將依法要求負起廢棄物清理責任並移送法辦,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

若發現非法棄置廢棄物、偷倒或偷排廢液等重大環保汙染情事,可利用環保局報案專線04-22291747或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通報,並清楚描述案發地點及汙染情況,環保局獲報後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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