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錦儀舉例,民國47年次的民眾在61歲才能退休;民國48年次的民眾是62歲;民國49年次的民眾是63歲;民國50年次的民眾是64歲;民國51年次及以後的民眾都是65歲。
另外,黃錦儀說,條列同時訂定若想延後或提早退休請領的機制,每年得增減4%年金,最多增減20%。意即若原訂滿65歲時退休,64歲即申請退休時所領年金將扣去滿額的4%,最早可提早5年申請,將扣20%;反之,若延後退休,每年可增加4%,最多20%。
根據勞保局所提供的資料,退休年齡延後是國際趨勢,且國民年金請領年齡也是65歲,「年金是養老用,65歲以上才算老」,但如直接延後衝擊太大,所以採漸進措施;截至3月止,請領勞保年金人數已達93萬餘人,勞工選擇按月領年金比率也從初期的66%,到現在達八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