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決議廢止刑法239條 法官樂見通姦除罪化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11日增開會議,針對更生復歸社會及配套措施等議題進行討論,委員劉北元(右3)本身就是更生人,並未提出建議,委員林文蔚建議設置中途專區。中央社記者張新偉攝 106年5月11日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11日增開會議,針對更生復歸社會及配套措施等議題進行討論,委員劉北元(右3)本身就是更生人,並未提出建議,委員林文蔚建議設置中途專區。中央社記者張新偉攝 106年5月11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第6次會議今(18)日做出決議,通過通姦除罪化,廢止《刑法》第239條,若因故無法立即廢止,應即刻刪除《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之規定,回歸《刑事訴訟法》告訴不可分原則之適用。有法官贊同,認為此舉符合世界潮流,並能終結部分因通姦衍生出的徵信社蒐證亂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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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第5分組第6次會議決議廢止刑法第239條,據《中央社》報導,一名不願具名的資深法官認為,通姦罪中可撤回對配偶的告訴,卻不能撤回對相姦者的告訴,異於告訴乃論規定,無法真正制裁背叛婚姻的人。

另外,也有法官認為,若通姦除罪化,將能符合世界潮流,也可終止部分因通姦衍生出的徵信社蒐證亂象,因為通姦與強制性交的定義不同,在舉證方面也會面臨不同困難,過去曾有徵信社為蒐集通姦的證據,而在蒐證過程中,遊走於法規灰色地帶,所以當通姦除罪化後,有助於終結類似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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