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 現代婦女基金會:須凝聚更多社會共識

科技進步為人類帶來便利,也可能不小心侵犯到他人。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表示,除了言語、肢體等性騷擾外,臉書訊息、Line貼圖已成為新型態的性騷擾途徑之一。中央社記者許秩維攝  105年11月12日
科技進步為人類帶來便利,也可能不小心侵犯到他人。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表示,除了言語、肢體等性騷擾外,臉書訊息、Line貼圖已成為新型態的性騷擾途徑之一。中央社記者許秩維攝 105年11月12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第6次會議今(18)日通過通姦除罪化決議,婦女團體指出,通姦罪容易成為性侵者的護身符,此外若要真正通姦除罪化,還須凝聚更多的社會共識。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中央社》報導,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林美薰指出,通姦罪幾乎都是大老婆告小三,歷年來女性被判刑的比例大於男性。她贊同分階段推動修法,可先刪除違反《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這條但書讓告訴人可撤回對配偶的告訴,可是無法撤回對相姦人的告訴。

林美薰補充,這條但書使通姦的丈夫不會被告,但小三卻會被定罪,無法達到制裁違反婚姻忠誠者的效果,更可能成為性侵害者的護身符,而實務上亦曾出現告性侵不成,反而告通姦罪成立的案例。

林美薰表示,現階段先刪除但書,但要全部除罪化,還須凝聚更多的社會共識,因為目前仍有許多民眾,認為通姦罪是保護婚姻忠誠的法令。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