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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七隊專案小組函請宜蘭、花蓮、臺東、屏東等縣市警察局協助,並由各大隊轄線測速固定桿,調閱疑似違規行徑的車輛影像,經2個多月比對,發現名為「瘋狂班」車聚社團利用網路聯絡,號召「高速競逐環島」,為規避警方取締孩竟裝置俗稱「翹牌器」的旋轉架,遮蔽車牌號碼,企圖讓警方無法辨識。
第七隊組長許世儒表示,這些跑車車牌均裝置俗稱「翹牌器」的旋轉架,遮蔽車牌號碼,經過2個多月來抽絲剝繭,發現這些駕駛都是利用網路互相聯絡,號召跑車競速,警方從五月中旬到日前陸續通知到案說明,不過嫌犯辯稱速度錶壞了。
劉全原指出,這次總共開了30張罰單,10張吊牌、20張超速,駕駛除涉及公共危險、詐欺、變造汽車牌照或安裝其他器具導致無法辨認牌號,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強調,超速、危險駕駛,且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銷其駕照,還要吊扣該車牌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