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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忠鈿上午8點10分許現身議會,並以蓋章方式完成報到手續,大約在議會停留1個小時後旋即離去,稍後則由律師蕭萬龍率同游的服務團隊對外說明,指議長因兩度中風手比較無力,因此在意識清楚下以蓋章方式報到。
地方制度法第80條規定,縣市議員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2會期者,應解除其職權。縣議會秘書長林來居說,只要在定期會期間出席1次就算出席,簽到的方式簽名或蓋章都可以。
游忠鈿去年9月底二度中風後就未再公開露面,議長是否會出席,一直備受矚目。如今他完成報到手續,會努力復健,會盡快回到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