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獨居老婦緊急救護案遭批 社會局稱誤會

▲社會局老人科長林妏燕(左)與蘆洲社工,及送餐單位華山基金會社工前往醫院陪伴吳姓老婦人,並將安排到合適的機構安置。(圖/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2017.06.19)
▲社會局老人科長林妏燕(左)與蘆洲社工,及送餐單位華山基金會社工前往醫院陪伴吳姓老婦人,並將安排到合適的機構安置。(圖/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2017.06.19)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昨(18)日晚間接獲一起的緊急救護案,救護人員抵達發現老婦竟是肚子餓、需要幫忙盥洗,救護人員回撥社福單位,卻得到若無送醫需求就可離開的答案;這樣的答案,也讓外界質疑新北市政府的橫向聯繫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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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主秘吳淑芳解釋,其實是「誤會」一場,這名25年次的吳姓老婦人獨居在蘆洲區,平日生活尚可自理,每月領取7463元的中低收老人補助;社會局委託民間單位每天提供午(蘆洲愛心關懷協會)、晚(華山基金會)餐送餐服務;今年5月透過「中保緊急救援系統」(健康守護中心),隨時追蹤長輩需求,長者每天固定和系統端聯繫2次。

吳淑芳說,18日的下午5點多,蘆洲愛心關懷協會18日中午送餐時並無異狀,老婦仍可起床吃飯,平時亦常做關懷;吳姓老婦人18日未正常的與緊急救援系統例行聯繫,因此中保主動回叩,但因吳姓老婦人無法正常的對話,健康守護中心擔心出意外,因此緊急連絡119;消防人員接獲通報抵達現場後,評估吳姓老婦人的生活無法自理,所以才在18日的晚上6點47分回報將協助送醫。

吳淑芳澄清,健康守護中心18日的晚上8點10分確認吳姓老婦人送醫,先是派人到醫院探視,隨後也要求長照中心再度追蹤,評估婦人是否需要其他特別的照顧,但「長照評估」並非醫療端的環節,需要出院後才能進行,沒說過「無法立即處理」,可能是溝通過程產生誤解;目前吳姓老婦人的身體狀況無大礙,講話有時不清楚,目前已找到合適的安置機構,但須尊重吳姓老婦人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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