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黃國昌 提議人數已達法定門檻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從獨董的制度設置到現在,大家都可以看到,台灣的獨董制度從外國引進來後,結果沒有發揮制度上應該有功能,反而變成了酬庸,要不然就是門神。(圖/記者張雄風攝,2017.6.20)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從獨董的制度設置到現在,大家都可以看到,台灣的獨董制度從外國引進來後,結果沒有發揮制度上應該有功能,反而變成了酬庸,要不然就是門神。(圖/記者張雄風攝,2017.6.20)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20日舉行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孫繼正領銜提出之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2選舉區)黃國昌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追認案,其提議人數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依規定須於106年6月23日前向該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未依限領取者,視為放棄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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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說明,該罷免案於106年5月19日向該會提出。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12選舉區選舉人數25萬1,191人,依法提議人人數應為2,512人以上。該罷免案經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就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原提議人人數2,984人,符合規定人數2,637人,不符合規定人數347人,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該會業於106年6月12日函請提議人之領銜人,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向該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於60日內徵求連署。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0條規定,立法委員罷免案徵求連署期間為60日,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應於連署期間內向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正、影本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

黃國昌所在的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總選舉人數為25萬1191人,也許安定力量聯盟有機會通過第二關2萬5千多票的連署門檻,但想通過第3關高達6、7萬人的罷免門檻還是很有難度。以2015年的「割闌尾行動」為例,當時罷免前立委蔡正元的行動中,實際投票人數僅7萬9千多人,未達15萬8千人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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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