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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周莉莉指出,電商的新型態交易模式,不再受到國界的限制,但也造成各國稅務機關難以定義交易和課稅,因此目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包括台灣都已針對跨境交易制定稅務新制,多半都是先訂定要求登記稅籍,但後續的對於交易上的界定,各國標準則不同。她指出,像台灣對於 B2C 跨境電商,例如 App Store 、 Google Play 商店等,因為財政部認定是企業直接與消費者做交易,因此需做登記;相反地,在中國大陸與日本, B2C 電商都不需做稅籍登記。
周莉莉建議,各企業宜及早掌握國際跨境電商的稅務趨勢與發展、台灣及亞太地區跨境電商的最新稅法規定,以協助台灣電商業者無論在國內或在國際上發展,都能先了解當地稅法的變革並即早評估及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