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慧代言勞工之星歌唱大賽 歡迎敢秀敢唱的勞工報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右)、活動代言人甲子慧敲響大鑼,宣告「勞工之星」7月3日至8月31日開放報名。(圖/記者陳志仁攝,2017.06.21)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右)、活動代言人甲子慧敲響大鑼,宣告「勞工之星」7月3日至8月31日開放報名。(圖/記者陳志仁攝,2017.06.21)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

你還默默躲在家浴室高歌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1)日舉行「第12屆勞工之星歌唱大賽」的記者會,由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活動代言人甲子慧敲響大鑼,宣告「勞工之星」7月3日至8月31日開放報名,想一展歌唱實力的勞工朋友們,千萬不要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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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秀能強調,勞工局不只注重勞工權益、更注重勞工休閒福祉,「勞工之星歌唱大賽」已辦理12年,提供喜歡歌唱的勞工朋友們展現歌藝舞台,也希望在平日辛苦工作之餘,藉由唱歌紓壓、展現技能,「找到歌唱的一片天!」只要敢秀敢唱,就有機會成為勞工界的歌王歌后。

活動代言人甲子慧指出,有榮幸能代言「第12屆勞工之星歌唱大賽」的活動很開心,也不吝分享參與歌唱比賽訣竅;甲子慧提醒參賽者,選擇適合自己的歌路(曲)很重要,要考量音域及歌路,現場更示範演唱自己的成名曲〈傷心人的名字〉,博得滿堂彩。

勞工局勞工育樂科長黃秀梅說,現場除活動代言人甲子慧演唱自己的成名曲〈傷心人的名字〉外,還邀請103年「活力之星」冠軍田佩樺帶來〈情路越愛越痛〉,演唱實力驚豔全場;比賽依年齡區分為「活力之星」組(18-45歲)、「魅力之星」組(46歲以上),邀請專業評審客觀、公正進行評分。

黃秀梅表示,各組前五名進入決賽,冠軍可獲得2萬5000元、亞軍1萬5000元、季軍1萬元獎金,另最佳造型獎、最佳台風獎、最佳啦啦隊獎各頒發獎金3000元,喜歡歌唱的朋友們還在等什麼,快來秀出你們的好聲音;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官網(www.ntpcstar2017.com.tw)查詢,或電27472800活動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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